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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筑装饰幕墙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通知

信息来源:joozoo.com   时间: 2021-08-02  浏览次数:48

  各建筑装饰、幕墙企业:

  为加强资质审批后的动态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和《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的通知》(陕建发〔2014〕195号)要求,西安市住建局将从8月起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市建筑装饰、幕墙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和流程

  2021年度动态考核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1日。

  本次动态考核对象为在本市注册并取得建筑装饰装修和幕墙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检查名单从“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和有违法、违规记录企业中抽选确定。考核采取企业自查、信息系统核查和集中核查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随机抽取确定动态考核企业名单(见附件1),对有不良行为记录或因本单位原因导致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二)被抽查考核企业登录西安市住建局官网下载《建筑装饰装修、幕墙施工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申报表》电子版(见附件2),按照相应资质标准自查并填写相关内容,准备有关资料。

  (三)考核实施人员以随机方式抽取,考核以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核查和集中核查资料方式进行,被抽查的企业具体考核时间由检查人员分批次通知。对未按通知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前来参加考核的企业,经催告仍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不参加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四)考核实施人员负责梳理汇总考核情况,考核结果报告由市住建局统一公示。

  二、考核内容

  (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二)注册人员、技术负责人、有职称人员履约履职及在岗情况;

  (三)工程业绩和主要技术指标情况,是否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五)市场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统计报表上报情况等。

  三、考核资料要求

  根据企业提交的考核申报表,考核实施人员重点核实以下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二)注册人员,技术负责人、有职称人员证书,技术工人配备情况(以上均需实名登记,提供在岗证明);

  (三)近3年完成主要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按相应资质标准准备,以施工许可证登记信息为准,限额以下工程以施工合同、税务票据、竣工验收资料等为准);

  (四)上一年度的财务资产负债表,社保缴费信息。

  上述资料除第(三)项外,所有资料均应能提供原件并复印装订。企业填写的动态考核表及上述资料复印件由考核人员收取归档。

  四、考核结果及处理措施

  动态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因企业自身原因未按时参加考核视为不合格。

  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限期三个月整改;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

  整改期结束后,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企业由市住建局通报公示并上报省住建厅。

  2.建筑装饰装修、幕墙施工企业资质动态考核表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7日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建筑装饰网证实,仅供您参考